《因缘录》缘起《花心者宣言》

前些年,某一段时间,本人热衷于查与人之前世因缘,看诸情之变迁,心中颇有感慨。念今生感情之多遇,亦每有无奈之叹。便常起著文《因缘录》之念想,然又觉姻缘毕竟乃私事,公开似乎没有必要,更何况我之观点又如此不合世道,故几次欲笔又止,终未成文,然近来愈觉有写之必要。

余自幼时便异性缘足,然是时余甚为木讷,情智处于浑沌之中,虽高中、大学曾有一些冒昧之举,却仅是因运逢桃花而无意之为。入川后,我方于情感一事猛然惊醒。从初中至大学诸女之情状,一时了然于胸。每念此,不免惆怅。诸女之情常于余之未知未觉时便已深陷,此非余之木讷,便当今感觉敏锐之时,亦时有所遇。此情非因交而日成,乃骤然而发,缘也。情事纷呈,弃舍两难。约97之岁,余以随缘之性订此生感情之三原则:一曰善良;二曰爱吾;三曰爱爱吾之女。一、二两条符者或有,三条于当今之世则少人受。本以为依三条便可淘沙留金,然于此人欲横流、言不符实之世,并不足以成效。更念于贫困之时即如此,而未来将有20年之妻财运兼桃花,其状或更无论也。故拟于三则之上加诸细则及说明,此即著文之目的。为免歧义,诸条以白话明之。

总则:贤、慧、坚、贞。贤,相夫教子、任劳任怨。慧,明理大方、诸事条达。坚,重诺轻难,万年犹短。贞,心身忠贞,脱俗洁净。
人生下来就有智力高低,慧弱一点不苛求,只要有上进心就可。但弱智又自以为聪明的,还是免了。贤是必备的,这是品行问题,无慧会损贤,但这个可以慢慢解决。坚是必备的,我所主张的不是“天地合,才敢与君绝”,而是“天地合,亦不与君绝”。贞,当然不用说了,做不到,还能叫妻子?

1、处女。非处必须守身守心10年。
非处,说明至少经历过一次感情或婚姻,我对于你会把跟你的第一个男人说的话跟未来的某个男人再一次地重复这件事很看好,所以,你就干脆把我这个中间环节省略了得了。天下喜欢非处的男人多的是,我也没有把天下非亲女性都娶为妻妾的宏大理想,你不必非我不嫁,我不会非你不娶,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如果你非要选择非我不嫁,那你不是单身就必须先离婚,然后在下定决心时跟我直说,10年就从那一天起算。如果10年后,你还有非我不嫁的念想,那么无论你到时富贵贫贱美丑,我都会无条件接受。因一些意外,如运动造成的非处,归为处女类。因被强暴而造成的非处,归为处女类。不过,会被强暴的人某一世大概严重的伤害过他人,不然不会以这种极端的方式还债,所以其根性中必有某种劣性,一般讲不会符合我前面的要求。不过,凡事皆有例外,如果今生确实是个好女人,我不会在意那件事,这属于非你能控制之天灾,责任不在你。

2、对我有感情但不接受我的规则的,尤其是有夫之妇或在与我之后结婚的,不要企图跟我保持暧昧甚至情人关系。在我的观念中,人是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的,婚姻更是如此。你选择了他,就得对他负责,忠贞是最起码的要求。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既然你已经作出了选择那就是你的选择,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逃避选择之后的责任。不要旧债未清又欠新债,否则永生永世没有一个好婚姻。对于不忠贞的女人我向来是很讨厌的,无论是不是因为我。如果我发现你有这个企图,我会很快从你的视野里消失。

3、主张“只在乎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的,滚远点。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能激起我的情感,一种是因大善而圣洁的女人,一种是贤而坚贞、不离不弃相守的女人。在我看来,性格、素质等等的差距都不是问题,任何有着坚贞品行的人,只要一心一意往一块走,都是必然可以执手永生的,虽然或许有一些磨难,但绝没有意外。千古传颂的爱情都是历经千辛万苦的。

4、不要跟我无理取闹地耍小姐脾气,尤其是不要跟我说分手。如果你说完三个“分手”,我就会彻底如了你的愿。

5、不要企图骗我,尤其是贪图什么。我有许多方法确认你是不是骗我,包括术数与神识。如果不幸被我识破,或许你会一无所获。

6、不要脚踩两条船。如果你没有办法选择,我会帮你作出选择,你甚至不会再有机会联系到我。

7、我不会主动追求任何女人。

8、如果法律一直不变,我会一直不结婚。我要么是一生不结婚,要么是和跟我的女人一起结婚,绝不会跟其中的一个结婚但其他的不结婚。

9、现在我身边有一个女人,已经跟我十年。

10、不要以为我在这儿舞文弄墨,附庸文雅就以为我是文人型的。我的本质是武人。如果未来有战争,那么我与邓小平的经历极其相似。区别在于:一、我的功勋在于世界战争,并不参与国内,我对自己人打自己人不感兴趣,在战争的早期,我会躲在山里看书;二、我会接受元帅封号,十二大元帅中排2至4位间;三、他是遭贬,我是主动请离;四、他拨正的是经济,我拨正的是文化。如果没有战争,我才会依我个人理想那样做文化与慈善事业。但即使我未来真的有功名,也不要抱着享福的心态来跟我。没有福享的,一者可能是事局艰辛,就是平和,我也不会把做事业的钱拿来给你们化的(假如我真赚到了)。要用钱还得自己靠双手。

11、不要以为我谈佛论道,就以为我多高尚。我有肮脏的一面,尤其要说明的是色欲方面。我是一个能把性与情分得一清二楚的人。我只会跟符合我的规则的自愿跟我的人有情。但我会跟两种人发生性关系。第一种就是跟我的女人,另一种是骚里巴几的女人,甚至妓女。第一种是因为有情,第二种则是一种好奇、贪玩的心理,而对于那种骚里巴几、觉得天下男人似乎都会被她玩弄于手掌心的那种,则是想把她当玩物、惩罚她的一种冲动。不过,我并不会过份。朋友曾拉我去嫖过一次,我回来时就告诉她了。她并不反对我这些,甚至愿意出面安排到家里(因为她身体偏弱),不过,我至今没有再逾越过,虽然有时也有这种冲动,但还是觉得很无聊。性欲是我身上唯一的比较强烈的欲望,我身上其他欲望似乎都很淡。与我最没有可能发生性关系的就是想与我有情但不愿接受规则的女人,我不会欠这种感情债。与一般的良家妇女也没有可能,因为我会有很强的罪恶感。所以在准备跟我之前,还是要先了解我,不要说我骗你。了解我很简单,因为我不会隐瞒我的任何想法。

12、不要企图改变我的规则,如果太自信,害了你自己也害了我。用你准备改变我的规则的精力与时间去寻找别的男人。也不要跟我讨论我的规则的好与坏、合理公平与否。规则就是规则,你如果符合,讨论它没有意义,你如果不符合,讨论它也没有意义。规则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这在于你选择了需要还是选择了不需要,它本身不需要需要,也不需要不需要。

但《因缘录》并不是只写符合我的规则的女人的一些前生或今世,这只是主线。为了加以区别,所以我会对其中的文章编以4位数。第1位数表示类别,后3位表示这类别中的排位。第一数0,表示按受我的规则并真正跟了我的。1表示曾接受我的规则,但因为某种原因并没有跟我或跟我后但分手的。2表示前生某世曾与我是夫妻但今生不是的。3表示一般缘份,但因为某种机缘知道前缘的。4表示我曾干过的一些肮脏事及其前缘,不过,这一类别目前还不会写,但在今生的某个时候,我会把一生的肮脏事都写出来的。

曾经有人这么评价我的规则:能做到的就是神了。他说对了一半,我要的或许是神中的圣女。也许有人会问:这样的规则,在当今之世,难!如果到死都等不到怎么办?到死了还能怎么办,那就死呗。下一世再等。

红尘中
我划地为牢
守一份静宁
任你们纷纷扰扰
看清风明月
来时
我又何曾寻找

20081221 19:10

20090622加:

13、要自由,OK,给你们自由。要尊严,OK,给你们尊严。带上你们所谓的自由与尊严给老子滚蛋。真正的自由与尊严从来不是靠争斗所能获得的,战胜者一无所获。不要跟我玩性格,你们还嫩着。老子就是玩性格起家的,还玩得天地闻名,妇孺皆知。

14、命格没有贤惠本质,不助夫的,敬请免开尊口。本人从此而后,再不惹任何烂桃花。凡不中意者,能答应此规则亦不收,不再随缘。

人生观念有调整,详观《蜕变》。

20090801加:

15、关闭爱情之门,除非经过长时间接触,确认其有真正越然于世间利害之上的爱情,否则不会打开。

具体观念改变详见:(因缘录中某文)

20100620加:

坚决执行规则,绝不打半点折扣。

20100803加:

关闭原则,详情见:(因缘录中某文)

到了关闭的时候了,就可以说说制定的规则的原理了。

我这人只会取脱俗与深情的人,否则一个不取。但我又是一个桃花极旺的人,这样的人将不只遇一个,偏偏我又是一个很怕麻烦的人。所以制订规则就可以先灭掉绝大部分啦。其实规则根本就是假的。能经过原则考虑的人只会是以下的三种人:1、对我的感情特深的人,缘份特深的人,会因为感情而情不自禁地接受我的规则。2、特聪明的人,就会明白象我这样的规则就是天底下女人都来参加选拔,也选不出几个,更何况还要与我有缘,还在我是穷光蛋时。这样的人就能想明白其实只要谁能真正地接受及行动了就基本会是唯一那个女人。3、特了解我的人。这种人就知道我的规则是假的,尤其是那条非处要守身十年的规则,女人的青春就那么几年,猪才会把自己女人的青春白白浪费在守寡上,这不过是考验一下决心用的。嘿嘿,俱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