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守住50%的赢利

春节以来,股市大涨,我也搭了顺风车,在前两星期就获利50%,这星期前3天,略有回落,后两天又回复到50
%。对于这半个月的操作,我还是相当满意。不过,满意并不代表我操作得很完美。这半个月的操作几乎是没有一次在细节上是相当完美的,但大方向上是没有什么大过错的。我的满意之处在于,这些获利我不是死抱一支股票所得,如果死抱,我可以翻倍,因为我上年底就看得出有几张票要翻倍,如锡业股份、海通证券等,并且还跟人说过。海通证券我还知道它低点在7元左右,实际上是7.16元。或许有人问,可能翻倍的,你却只赚50%,你还高兴个什么劲?当然有我的道理,因为我现在要的是技术,要的是使技术更上一层楼的经验。象07年下半年,我死抱厦门钨业,3个月也赚了70%左右,但我几乎没得到什么经验。甚至后面刚开始时的大跌我都没有得到什么经验,几乎要到08年初我才似乎真正地在思想上入市,开始主动地炒股。所以对于现在的我来讲,资金固然重要,但经验更为重要。死抱一股,固然也是需要一点中线的眼光,但运气的成份也显然是在里面的。而我这半个月来,几乎每天换股,大多数的日子都能抓住涨停或接近涨停的股票,并且大半的时间,我是早上10点前后卖股,下午2点半前后买股,这样的长时间的空仓,我依然可以每天获利6%到10%以上。其实有好几天,我都可以获利15%以上,就是因为在细节上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所以我说了我的操作并不完美。当然,也有好几次的失误,有4次我是微亏的。我也并不是靠运气碰上那些能狂涨的股,我在好几次2股选1股的时候,我都是选错的,所以我的运气并不好。其实也不是运气不好,还是经验不够,技术不够,事后想来,还是可以用后天分析得出2股中该选何股的。当然,我说的2选1选错不是说选了不好的股,都是好股,但时间节奏不同,股票的调整时间不同,如果你买早了,就可能一天都不涨甚至还微跌,虽然它后面必然会涨,但这样就浪费一天的时间了。我之所以每天只持仓1到2小时而能获利颇丰,就是抓住了各股的拉升时间的不同,轮番操作,只是这轮番技术没有到位,每次都丢失上下的3%以上,也就是共6%到9%左右的空间。不过,如果一旦这个技术纯熟,在牛市中翻起来那是相当快的。这半个月来,股市共有两次较大的调整,我都是事前意识到并比较成功躲过的。第一次调整,我依然是买票的,因为我料定股指跌而我的个股不跌,那一天我在早上买入的股上午便封涨停,在一片绿盘中还是很醒眼的,呵呵。第二次调整,就是这个星期一开始的,我在早上买入了股票,但一买入我就后悔,因为没注意股指到了阻力位了,果然开始调整,但由于刚开始,只是微跌,一般人还不会意识到要大跌。第二天一早我就在反弹到小顶点时抛了,也算是躲过了百点的大跌,当然这次是亏了些,本来是完全可以躲过的。那天尾市我想入市的,我知道那儿稍下是一个反弹位(计算位在2181点,实际上第二天到达2190点),而有几个个股已经调整到位。但结果我没敢胆进,不然我可以多赚8%以上。不敢进的原因是因为我从前星期五开始,脑子就有点不够用了,那天我本来可以赚到8%以上的,结果被我整亏了4%(这是浮盈亏了不是实亏,也就是实际上那天我来回相差12%),那是因为我累了,加上星期一的失误,那个失误是不应该的,就是用脑过度所导致的,我知道我得休息一下。休息一为恢复精力,一为把思维调整一下,因为赚了50%,我似乎觉得有钱了,心有点放浪起来,这很容易因大意而坏事,我得把思维上的资金起点从年初的状态调整以现在的为起点的状态,这样思维才能再次沉下来。当然,休息也是因为赚了不少的,不要太冒险,稳一下,只要能赚就不怕,不必急着赚,心急吃不得热豆腐,让整个身心都清一清,使它在另一个起点上稳定起来。这样的调整还是很有效果,星期4与今天,尤其今天,又有一种得心应手的感觉了。今天早上我卖掉股票,仅比此票今天的最高点少7分,而后买入另一票,此票下午涨停。在这么频繁地换股中,我最大的收益就是对“牛股中谁更牛,黑马中谁更黑”有了一点心得。不过,这样的操作也实在是耗神,就是我在这儿写这篇文章,我都觉得自己累得紧。但也没法,现在还得练技术,又不想轻易错过这么好的机会。等技术练到位,资金也大了,就可以2/3资金炒中线,1/3资金玩这样的超短线,不想着赢利最大化,轻松玩就不这么累了。

当然,现在说赚了还为时尚早,有涨就有跌,股市在2500上下还有很长时间的调整,如何在调整中成功地躲过下跌而抄入上涨,这还得待时间来检验。涨时赚了不是什么稀奇事,跌时能把赚的成果保住甚至继续赚,才是真正的赚了。

哦,另外要说的是,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也跟我抓住了好版块有关,我以有色金属为主,钢铁券商为辅,再夹杂一些认为的好票(象建材与建筑,但只选一两只代表而已)。我以前就说过,金类土类今年是得天地之气支撑的,必有好行情。得天地之气支撑又得政策支持的就是好版块中的好版块,有色金属无疑是首选,不信去比较各版块的涨幅就知道了。

2009/02/20 16:14